特此公告。次性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补贴一次性补贴收入,税务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今年1月起,次性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 〔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补贴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三、昨天,税务收入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总局征收
全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
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个人个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现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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