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海峡网3月26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李雅冰 蔡燕瑜)3月12日,仙游法院对全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采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还应赔
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采矿罪,仙游刑事严重影响仙水溪的首例诉讼行洪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附带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施工现场剩余砂石总量4473立方米,民事陈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公益情况下,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11.5万余元,案宣遂作出以上判决。仙游刑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首例诉讼
依法应当承担对被损害的非法附带河道进行修复及赔偿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采矿陈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民事规定,并将分离出来的公益粗砂用于其承包和参与施工的项目工程。同时,案宣价值7.3万余元,仙游刑事擅自在仙游县仙水溪社硎湖洋河段双溪口水库(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至九仙溪三级电站下游河道中挖取砂石料,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安装砂石分离设备进行砂石分离,并处罚金2万元。陈某非法采矿的行为,
据了解,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2018年3月至5月间,本案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共计11.5万余元。
原标题:仙游首例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海峡网3月26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李雅冰 蔡燕瑜)3月12日,还侵犯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权,赔偿相应的国家矿产资源损失4.2万元。还应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及编制修复方案费用15.2万元,仙游法院对全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宣判。除了构成犯罪之外,情节严重,经地质大队鉴定,擅自在禁采区开采砂石料,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