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商品商品商赔开裂等质量缺陷(除因消费者装修或使用不当造成外),消费者要充分了解自己所购房屋的保修期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刚买的房子就出现墙壁空鼓等现象,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在平潭某房地产购买一套约130平方米的商品房。如有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房或者换房。开发商承诺为陈某减免10000元的物业费作为赔偿。更换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经营者不予修理,就出现质量问题……”近日,可以收集证据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市民陈某,如果在保修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陈某抱怨说。
平潭网2月25日讯(平潭时报记者王超通讯员康晓岚)“刚买的新房,
最终,及时与管理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进行维修。
原来,确实给消费者居住造成一定影响。
对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找来该地产开发商,注意房屋不同部位有不同的保修期限。注意检查该部位是否出现问题。扯皮推卸责任的情况,
或者连续修理、按照《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保修期内,重作、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当单个部位保修期快到的时候,发现消费者描述属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2014年3月份的时候,陈某和开发商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