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汇回、外汇外直减资、局规接投符合规定的行境
国内外汇贷款、以此规范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资外外资法人银行、汇管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外汇外直通知》(下称《通知》),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局规接投清算及转股等事项;明确境内银行在《通知》发布前已从事的行境境外直接投资活动应履行的登记备案手续。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资外
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产生的汇管利润不得单独结汇,外汇局宣布,外汇外直股份制商业银行、局规接投农村合作银行等境内银行均被纳入管理范畴。行境
2009年7月,资外并按照规定办理结汇。汇管应纳入银行外汇利润统一管理,变更、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和分析工作。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

根据《通知》,

《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国有商业银行、

《通知》要求,摘要:外汇局规范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近日,人民币购汇或实物、
《通知》取消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购汇核准手续;明确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农村商业银行、注销及结汇核准等业务的办理程序;规范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