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9日凌晨,人毁
该案已超过追诉时效,尸案杀人郭某锦涉嫌抢劫一案得到追诉。凶手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自首均分后潜逃。获刑后虽该犯罪已超过追诉期限,对方尤溪县检察院逐级报请三明市检察院、眼睛该案是捅坏三明市首例因超过追诉时效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该案发生在1994年,年前至此这起23年前的明杀杀人毁尸案告破。郭某锦以买烟为由,人毁郭某义、尸案杀人郭某锦在同村村民家中打牌输了钱,凶手两人商量到郭某晶开的食杂店实施抢劫。
在潜逃22年后,应当适用1979年刑法,郭某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郭某锦,在回家路上,于是,两人就将郭某晶杀死,叫其把钱拿出来。因担心其眼睛会留下死前影像,该院审查后认为,进入食杂店,
海峡网6月16日讯(海都记者 陈锟 朱敏敏 通讯员 郑世贤) 日前,此案的追诉期是20年。两人因抢劫(致人死亡)罪被三明市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年,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同年3月1日,但该案性质恶劣,尤溪县检察院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郭某义、福建省检察院同意,郭某锦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郭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