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银行因违安徽支行万元法违罚款长丰城关规遭商业
2024年8月15日,安徽
长丰城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予以罚款30万元。农村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商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因违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因信贷资产分类不准确,支行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金罚决字〔2024〕1号)显示,法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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