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单位的通依托自然注册知科学基金关于国家受理申请
2. 2011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 2011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有关事项
1. 依照《条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单位须于9月9日16时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请在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寄送,方可进行审核。B类依托单位不能参加其他各类项目的申请。
三、
其中(2)、自然科学基金委收到申请书纸质原件后,委托任务等,未通过批准注册的单位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各类项目。基础研究环境建设活动的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的”项目,至9月9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关于受理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知
2011-07-15 10:51 · Jane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启动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其中高等学校需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认,
3. 申请依托单位注册时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4)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5)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2. 申请材料的填写与报送:申请单位须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 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行政楼101房间
邮政编码:100085
2.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部门及电话:
计划局(受理注册咨询) 010-62326980
财务局(银行开户信息咨询) 010-62326961 62327229
信息中心(技术服务及咨询) 010-62317474
现场接收材料(行政楼101房间) 010-62328591
附件:1. 申请A类依托单位注册流程示意图
2. 申请B类依托单位注册流程示意图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单位需由相应的上级科技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确认。通过邮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单位,(3)、申请书纸质原件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二、涉及项目组织实施费和与基础研究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申请单位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自2011年8月8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将于11月下旬以书面或Email方式通知申请单位。并提交电子版及一份签字盖章的纸质原件, 申请注册程序
1. 注册预申请:请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https://isis.nsfc.gov.cn网站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依托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并请在前款中五个证件复印件的正面标注“此复印件仅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使用,均需按《暂行办法》及本通知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此外,
3. 申请材料的修改与补齐:自然科学基金委对提交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依托单位注册的审批决定,预申请通过并获得受理号后方可进行申请书的填报。申请注册A类单位的申请书中“基础研究及管理能力的证明”一页,
申请单位请在提交预申请后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查看受理状态(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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