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不料霞浦女子陈某的意外丈夫向张某借款3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死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妻被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其间,判偿
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据介绍,近日,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随后,不料天有不测风云,月利率为2.5%。由夫妻共同偿还。霞浦县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
丈夫借款30万后意外死亡
据介绍,当张某借出30万元,陈某的丈夫却突然意外死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陈某愿意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8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陈某的丈夫出具一借条交给张某。张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万元款项。不料借款后意外死亡,被告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去年4月14日,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张某以借款款项是死者与陈某夫妻共同债务为由,
法官释法:“夫债妻还”不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3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
丈夫向外借款数十万元,陈某应诉之后,最终在霞浦县法院的组织协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