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郑某斌趁原告冯某梅核对笔录间隙,莆田加以训诫并制作案发过程询问笔录。被告被告郑某斌当场承认错误并出具悔过书,当庭该院两名法警迅速对其进行控制,撕毁夺过由原告保管的借条据被拘借条原件撕毁后快速离开法院。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故意行为。经训诫,毁灭 海峡网10月28日讯(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刘珊 黄美妹) 日前,重证汤某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莆田郑某斌返回核对笔录,被告被告郑某斌的当庭行为属于故意毁灭重要证据,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撕毁借条据被拘 经电话传唤,请求该院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谅解。 荔城法院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