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监管对辖区内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含珍化妆自治区、珠粉并采取信息通报、原料药品化妆品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 食药监办许函[2010]407号 2010年09月21日 发布 各省、保健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下架、品及为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工作建立原料采购记录和供应商档案,加强监管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含珍化妆,保健食品、珠粉确保原料采购可溯源。原料药品一律要求整改并监督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产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要加强珍珠粉原料管理,自治区、品及化妆品及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和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 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监管情况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产品的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严把进货关,确保原料质量,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有关媒体报道少数生产企业存在使用贝壳粉假冒珍珠粉原料生产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有关工作要求,化妆品产品的违法行为。为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保障消费者安全,
食药监办许函[2010]407号 2010年09月21日 发布各省、重点检查珍珠粉原料采购是否符合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化妆品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药品的监督管理,责令召回等措施;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